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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难度,养鸡问题咋办?


扬州网讯 本报昨刊发《小区养鸡泛滥,到底谁来管》一文后,记者进一步采访获悉,对于该问题,城管部门有执法权。但维扬区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王主任接受采访时,却道出了对养鸡问题执法的难度。“我们虽然有执法权,但执法中难度很大,最好由小区自己解决为宜。”

  城管出面不利缓和矛盾?

  王主任认为,居民在小区里养鸡,也有一些客观因素,而对环境卫生及居民生活的影响,也并非养鸡户有意为之。而且,由此引发的矛盾也属于邻里矛盾,如果由城管以执法者的身份出面解决,既不利于缓和矛盾,也不利于邻里关系和谐。

  他建议,由物管、社区居委会和业主互动起来,共同解决这一问题。小区物业和社区居委会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业主则要自觉遵守业主公约,维护和谐和睦的邻里关系。如果有居民养鸡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破坏环境卫生,物业公司应予以劝止,及时督促饲养家禽的业主自行解决。

  相关管理条例有待完善

  “相关的管理条例本身也有待继续完善。”王主任说,“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我们可以对饲养家禽的业主进行20-50元/只(头)的罚款。但如果我们开出了罚款单,而居民却拒不缴纳罚款,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能否没收业主喂养的家禽?这在条例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如果不作进一步规定,我们的执法就很难收到实效。”

  王主任举例说,以前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由于没有规定违章车辆拒不缴纳罚款将无法通过年审,执法部门开出罚单后,就容易导致车主拒绝缴纳罚款,双方常常发生争执。“直到进一步规定了车辆不缴纳罚款将如何处理后,事情才得到更好解决。”

  解决养鸡问题你有何建议?

  “养鸡问题是由城管部门执法?我们第一次听说。”昨天,记者在一些小区内采访时,不少市民如此表示,甚至连一些居委会、物管工作人员,也不清楚养鸡问题是由城管部门执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以前遇到养鸡引发的矛盾,都是我们先出面协调,协调不成就让当事人找派出所处理。”不过,该工作人员说,由社区出面协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很少。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养鸡问题既然有法可依,那由此带来的损失就不应该由居民“埋单”。“这些鸡整天在小区里转悠,万一有一只染了禽流感,我们怎么办?”市民阚女士表示,加强执法力度才能有效遏制养鸡问题。

  记者 孟俭 苏扬

  养鸡问题究竟如何解决?你有何好的建议?欢迎拨打本报96496呼叫中心发表看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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