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4日接到新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发生在新疆和田县的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对疫区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和对受威胁区禽只进行紧急免疫等措施后,疫区内扑杀最后一只家禽已达到21天,未出现新的病例。
新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织专家组对疫区进行验收,符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规定。发生在新疆和田县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被扑灭,没有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新疆和田县政府于2006年7月2日发布解除封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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