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北京市畜牧业有新的发展,畜禽饲养的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程度正在提高。养殖业产值在大农业中的比重已超过种植业,达到了58%。近年来,北京对畜禽疫病防控采取了一系列正确措施,卓有成效地控制了禽流感。但据估计,京郊至今还存在大约18万户畜禽散(放)养户,分别饲养鸡、猪、羊、牛等畜禽。
畜禽散(放)养作为一种伴随中国农民几千年的传统畜牧业的落后饲养方式,由它带来的诸如破坏植被、污染环境、甚至人畜混居的不良卫生状况等问题,不仅不符合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对畜牧业的要求,也不利于动物疫病的有效防控。
从1997年香港禽流感导致人员死亡事件到人畜共患的戊型肝炎、尼帕病、西尼罗河热,乃至后来出现的SARS和近来又在世界范围内重新肆虐的禽流感均提醒人们:对这些致病因子的扑灭或有效控制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然而,目前我国对动物传染病的防控,尤其是对新出现的动物传染病与传统疫病新变化的防控,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被动防御的水平。畜禽饲养方式对动物疫病防治效率影响甚大。
以禽流感防控为例,世界粮农组织有关禽流感防控的准则建议是:“当暴发了疫情时,立即扑杀是兽医主管当局采取的最为适宜的应对措施”。然而从效果和效率来看,扑杀必须与其它措施相结合,如控制禽类移动,适当处置动物尸体和其它潜在的感染物质以及净化受感染养殖场设施。并且扑杀措施在商业性规模养殖场是可行的,但在庭院式生产系统,特别是在散养情况下,这一点很难做到。鉴于畜禽散(放)养方式对动物疫病防控存在的弊端,有条件的地区应该先行改变这种落后的饲养方式。
国内其它地区,如哈尔滨市已在2004年出台了基本消灭畜禽散放散养方式的措施,上海市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限制散养。应该说,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其禁止畜禽散(放)养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此,建议立即组织人员研究制定“北京市禁止畜禽散(放)养的政策措施”。依据北京实际情况,禁养可以分阶段、分区域、分品种逐步实施。在时间和区域上,首先是对六环以内,以及各区县中心城镇实行禁养,然后对远郊平原区以及浅山区实行禁养,最后是山区。在畜禽品种上,首先是禁止散养鸡,然后是羊,再者是猪牛等畜禽。对畜禽散(放)养农户实行补贴,补贴金额为以其实际饲养畜禽数量按市场价格折算的金额与其饲养畜禽一年所得收益的和。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民再就业,对他们进行再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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