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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管理准则


发布日期: 2001-08-06 实施日期: 2001-10-01 有效状况: 已实施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代号: NY/T 504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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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国家家禽测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中华、计成、杨宁、徐桂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鸡蛋过程中引种、环境、饲料、用药、消毒、鸡蛋收集、废弃物处理各环节的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代蛋鸡场,种鸡场出售商品鸡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 捣 蛋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41 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42 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无精蛋 none-fertilized eggs 没有受精的种蛋。
3.2 死精蛋 dead fertilezed eggs 在孵化初期胚胎死亡的种蛋。
3.3 净道 none-pollution road 运送饲料、鸡蛋和人员进出的道路。
3.4 污道 pollution road 粪便、淘汰鸡出场的道路。
3.5 鸡场废弃物 poultry farm waste 主要雹括鸡粪(尿)、死鸡和孵化厂废弃物(蛋壳、死胚等)。
3.6 全进全出制 all-in all-out system 同一鸡舍或同一鸡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4 引种
4.1 商品代雏鸡应来自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父母代种鸡场或专业孵化厂。
4.2 雏鸡不能带鸡白痢、禽白血病和霉形体病等蛋传疾病要严格控制。
4.3 不得从疫区购买雏鸡。

5 鸡场环境与工艺
5.1 鸡场环境
鸡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除符合NY/T 388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a) 鸡场周围3Km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厂或其他畜牧场等污染源;
b) 鸡场距离干线公路1Km以上。鸡场距离村、镇居民点至少1Km以上;
c) 鸡场不得建在饮用水源、食品厂上游。
5.2 禽舍环境
5.2.1 鸡舍内的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鸡不同阶段的需求,以降低鸡群发生疾病的机会。
5.2.2 鸡舍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388 的要求。
5.2.3 鸡舍内空气中灰尘控制在4mg/m3以下,微生物数量应控制在25万/m3以下。
5.3 工艺布局
5.3.1 鸡场净道和污道要分开。
5.3.2 鸡场周围要设绿化隔离带。
5.3.3 全进全出制度,至少每栋鸡舍饲养同一日龄的同一批鸡。
5.3.4 鸡场生产区、生活区分开,雏鸡、成年鸡分开饲养。
5.3.5 鸡舍应有防鸟设施。
5.3.6 鸡舍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

6 饲养条件
6.1饮水
6.1.1 水质符合NY 5027的要求。
6.1.2 经常清洗消毒饮水设备,避免细菌孳生。
6.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6.2.1 使用符合无公害标准的全价饲料,建议参考使用饲养品种饲养手册提供的营养标准。
6.2.2 额外添加预防应激的维生素添加剂、矿物质添加剂应符合NY 5042的要求。
6.2.3 不应在饲料中额外添加增色剂 ,如砷制剂、铬制剂、蛋黄增色剂、铜制剂 、活菌制剂 、免疫因子等。
6.2.4 不应使用霉败、变质、生虫或被污染的饲料。
6.3 兽药使用
6.3.1 雏鸡、育成鸡前期为预防和治疗疾病使用的药物,应符合NY 5040的要求。
6.3.2 育成鸡后期(产蛋前)停止用药,停药时间取瘊于所用药物,但应保证产蛋开始时药物残留量符合要求。
6.3.3 产蛋阶段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和抗菌素。
6.3.4 产蛋阶段发生疾病应用药治疗时,从用药开始到用药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取瘊于所用药物,执行无公害食品蛋鸡饲养用药规范)产的鸡蛋不得作为食品蛋出售。
6.4 免疫
鸡群的免疫要符合NY 5041的要求。

7 卫生消毒
7.1 消毒剂
消毒剂要选择对人和鸡安全、对设备没有破坏性、没有残留毒性、消毒剂的任一成分都不会在肉或蛋里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所用药物要符合NY 5040的规定。
7.2 消毒制度
7.2.1 环境消毒
鸡舍周围环境每2~3周用2%火碱液消毒或撒生石灰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1~2个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大门口设消毒池,使用2%火碱或煤酚皂溶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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