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泗水县郭先生咨询: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泗水县政府回复:按规定,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外出务工人员到达务工地,由当地公安机关给务工人员办理暂住户口后,向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了解清楚后盖章回函,证明当事人有无犯罪记录。
2、颜先生咨询:孩子今年两岁半,户口随父母在安徽,如给孩子在济宁买房是否就可以落户济宁?
市公安局户籍科回复:不可以。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做户主。如果孩子想在济宁落户,只有父母在济宁购买房产并迁移户籍,子女即可随父母在济宁落户。
3、孔先生咨询:我和妻子均为失业人员,在济宁高新区创办公司,急需流动资金,申请小额贷款,依据政策我们符合条件,可至今却无法贷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中央、省、市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凡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职工均可到经营所在地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担保贷款。根据我市目前小额贷款开展情况,高新区没有成立小额贷款经办机构,无法受理。鉴于以上情况,近期市担保中心将会把业务受理范围扩展到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区,待有关事项明确后,将及时通知孔先生,如符合条件,即可按程序办理。
4、柯先生咨询:如何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证书》?是否收费?
市畜牧兽医局回复:根据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所有从事兽药经营的企业需达到《规范》的要求,方可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省畜牧兽医局鲁牧药发[2009]22号文件规定:2009年完成兽药经营骨干企业、兽用生物制品企业达标,2010年底全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达到兽药GSP标准。未达到标准的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予以换发。新建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先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才能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目前办理《兽药GSP》证书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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