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委托,对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猪O型合成肽口蹄疫疫苗的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本次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邀请有能力生产及供货的厂家(商)参加谈判。
1、采购内容:
第一包:猪O型合成肽口蹄疫疫苗 1200万毫升
第二包:猪O型合成肽口蹄疫疫苗 800万毫升
2、请于 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a.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具有专项疫苗生产批件文号(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d.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具有兽医药品监察所产品检测(CMA)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第一包资金预算:1056万元人民币,第二包资金预算:704万元人民币,超过此资金预算的报价将导致废标。
5、谈判时间:2010年3月19日下午13:00
6、谈判组织单位: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帐号:35910188000066245
7、谈判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8、联系方式
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蒋 晶、张旺
电话:0431-88652504
传真:0431-88652524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yz/sy/2010-03-16/120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