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在向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其它
1、按照《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30000元/人/年的标准包干使用,包干经费包含工资、奖金和由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食宿自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yz/sy/2010-03-12/120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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