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近年来,随着《种子法》的贯彻实施,种子市场愈趋活跃,市场发育总体是健康的。但是种子市场仍然有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市场准入不严、有的地方种子管理不到位、品种未审先推、违法经营等,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管理。
一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据初步统计,我省已办证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约129家,有些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倒闭,有些企业因重组而不复存在,但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却未被注销。因此,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各地要对已发放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对不具备条件、弄虚作假、假冒伪劣经营的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净化市场主体。
二要开展种子专项整治。在种子生产、经营的关键时段联合农业执法机构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生产、经营假劣种子;(2)是否按照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3)是否在生产种子前已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4)经营的种子其包装和标签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有套标、虚标现象;(5)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6)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备案;(7)是否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8)是否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特征特性、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9)是否有虚假宣传广告误导农民的现象;(10)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要落实种子管理问责制。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担负起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责任,层层制定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掌握种子市场情况,检查督促,履行职责。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中行动不力、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当地种子市场秩序长期没有改变的有关责任人,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继续完善种子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种业发展基础。
2005年计划在省农科院植保所建设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病害鉴定检测中心,为新品种的抗病性鉴定及今后品种的布局与推广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继续建设中稻中试基地1个,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区试点10个。继续做好国家级种子储备库、国家级原种场项目的仪器设备招标、安装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完工,并做好项目竣工准备验收。三明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项目要尽快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指导种子企业改革,增强种业发展活力。
发展现代种业,推进种业快速发展,希望在企业,关键在企业。
一是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在农业和种子产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国有种子公司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种子市场的开放,国有种子企业的改革已刻不容缓。国有种子企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企业置换性质,职工置换身份,加快企业改制步伐,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激活种子生产要素市场,推进育繁推销一体化的市场化进程,发展现代种子产业。
二要加快企业诚信建设。诚信是种子企业的生命,是推动种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种子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对种子企业来说,品种、品牌、诚信三者互为依存、相得益彰、缺一不可。品种依靠科技创新获得,品牌通过质量、价格、服务、宣传创造,诚信则依托企业自律、道德规范、文化建设和法律约束等互作形成。加快诚信建设,就是要企业不违法经营、不制假售假、不侵权冒名、不唯利是图、不虚假广告、不违规违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打造诚信种业。
三要做好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工作。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围绕种业发展的总目标,加强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和服务。要坚持扶持与监督、规范与引导、检查与指导、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方针,主动服务,创新管理,政务公开,为企业排忧解难。对于科研开发能力较强的企业,要给予品种选育、种子技术开发项目上的支持,以强化技术创新,促进快出成果;对于企业开发并经审定(认定)通过的优良新品种,管理部门要通过全省的良种推广体系,积极组织示范、展示,正面引导农民大面积种植,使种子企业在广大农民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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