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标准,按照政策规定是以时间年限为准。这在业内也曾引起过广泛争议。经过调研,丹阳市农机监理所所长马建军发现,农民购置农机特别是联合收获机,都存在短时间高强度使用的现象,机具磨损消耗严重,这使得机具往往四五年后基本就处于报废的状态。再加上近年来我国联合收割机技术升级较快,部分农民购置的联合收割机甚至两三年就换新机。
“从政策操作层面上来看,以年限认定最便捷可行,但实际上很多农机根本等不到10年的期限就已经报废了。”马建军说,之所以丹阳市一年中报废更新的农机只有13台,并不是因为丹阳市的老旧农机少,而是因为较为富裕的丹阳市农民在前几年刚刚经历了一轮收获机械的更新换代潮,10年机龄的老农机在丹阳难觅踪影。
“而拖拉机这样的动力机械又不同,只要满足马力需求,农民很少主动进行报废更新。”马建军说,报废期限过长、报废意愿低两方面的原因叠加,使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促进作用难以显现。
同时,机具回收环节上的问题也不少。首先就是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问题。试点初期,由于报废回收企业为指定的汽车回收单位,数量极少,不仅增加了农民的交售成本和运输风险,而且也使得旧农机拆解回收几乎处于被垄断地位,农机残值往往被压得极低,极大地打击了农民汰旧换新的积极性。而回收企业又因为利润太少,不愿从事农机回收业务。
此后,为了解决这一矛盾,部分试点省份调整了政策,鼓励农机维修企业、经销企业参与这项业务。但是关于残值的价格博弈,还是不断出现在农民和回收企业之间。残值如何认定,能不能有一个可参照执行的标准,成为了双方都揪心的问题。
最受争议的环节集中在了农机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的“捆绑”执行。“实际上,鼓励报废农机与鼓励更新农机的政策目标并不一样,鼓励报废是为了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杜绝农机事故隐患,而鼓励更新则是为了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所以将这两者捆绑执行,就难免出现矛盾。”江苏省农机局政策法规处季开云说。
实际中,一方面很多农民仅仅只想报废手中的老旧农机,对于新购农机意愿不强,对于这部分农民来说,政策显然失去了吸引力;另一方面对于确有更新意愿的农户来说,农机报废后仍需排队等指标且补贴标准并不高的政策设定,又使得政策的吸引力大打折扣。
另外,补贴标准低的问题也使得很多农民对这一政策失去兴趣。而现行标准分段过细,补贴额跨度又过大,也使得操作中容易出现扯皮的情况。
办法总比问题多虽然现实中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在试点过程中不断进行政策调整,使之更加合理和更具操作性,也使得试点工作传来了一些好消息。江苏省今年前9月,全省共报废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85台,受益农户370户。数字超过了2013年全年。
“我们的方法就是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简化手续,降低风险。”丹阳市农委行业发展处鲁秋耿说。
在江苏多地,为了简化繁琐环节的政策微调正在实践中不断发挥作用。为了方便农民,丹阳市要求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废旧农机,农机监理人员上门监督。现场报废老旧农机。拆解报废后的机具,农民还可以自行售卖。
“办理报废更新,我只跑了两趟,第一次是到管理部门审核证件,第二次就是申请购买新机。其他的环节人家都上门给我办完了。”束云先算了算,报废收割机补贴了1.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4万元,地方政府又奖励了1.5万元,再加上报废农机残值的2000多元,他买新机子只掏了几万元。
同时,丹阳市还鼓励具有农机维修资质的经销企业参与,发挥其专业优势。“通过回收、经销一条龙的服务,既方便农民,也使企业拥有部分利润空间,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参与农机报废更新的丹阳苏欣农机有限公司经理徐英明说。
在江阴市,政策试点一方面允许回收企业不再支付旧机残值,给予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增加其积极性;另一方面,由地方政府出资对报废更新农机的农民再进行奖励,加大政策对农民的吸引力。
江苏省还规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执行相同的政策,即实行全普惠,凡符合条件的购机者报废规定的农机并购买新机,均能享受报废更新补贴。江苏省部分试点市县还积极探索,将手扶拖拉机、插秧机等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增加报废补贴金额,进一步放大补贴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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