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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托田”新模式让机手农户双赢


张改云

孩子长到三四岁了,要进托儿所;老人行动不方便了,会进托老所;如今在山西省原平市,兴起了农民“托田”。

所谓“托田”,就是农民把自家耕种的农田托付给农机专业户或农机合作社来耕种,自己进城务工经商。“托田”业务的出现,不但更大程度地解放了农村的劳动生产力,让务工农民更放心,而且还为机手增加了收入,一举两得。

“托田”不同于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者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另一方经营,按不同的方式收取土地流转金。而“托田”则是土地由承包者经营,只是把部分或全部农活交由农机手来干,按部分或全部农机作业的项目来收取费用,是一种农机作业经营模式。目前在原平市大体有以下几种“托田”形式。

股份“托田”。西镇乡田家庄村农民刘振华有9亩地,托付给本村农机大户刘三牛经营,所有的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由刘振华购买。而从耕地、撒肥、播种,一直到浇水、收获等农活全部由刘三牛来干,收获的玉米为刘振华所有,卖粮后按25%的收入付给刘三牛作为报酬。而刘三牛是本村农机大户,既有播种机,又有收割机,这种形式就叫做股份“托田”。

单价“托田”。新原乡南滩村农民何罕应有4.5亩地,交由本村农机户武二愣经营。所有生产资料全部由何罕应购买,所有农活除不适合农机干的外,全部由农机户武二愣来完成,收获的玉米全部归何罕应所有,每亩地一年的农机作业费用200元。

季节“托田”。闫庄镇崖底村刘跃才的7亩耕地由于春季时外出务工,便把耕种和刮堰的农机作业托付给本村农机户刘巨才来完成。每亩地如果单独计算为耕地1亩40元,刮堰1条15元,播种1亩20元,农机作业费总共为每亩75元。但是由于“托田”使刘巨才的农机业务有了“长期客户”,于是刘巨才就给予了农户每亩5元的优惠。

多年“托田”。此类形式类似于土地流转,所不同的是土地流转经营权实现转换,而多年“托田”则经营权并没有转移,只是劳务权实现了转移。多年“托田”一般要签订协议,时间少则一年,多则三年五年。每年由土地承包户提供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收获的粮食归土地承包者所有,农机手按股份或亩数来获取农机作业费。

目前,原平市通过“托田”业务也有逐渐过渡到土地流转的趋势,但不少农民仍认为“托田”比起土地流转来,虽然要多操一些心,但基本上不用下地干活,收入比土地流转还更丰厚一些,因此这种现象仍逐年有所增加,成为一种新的土地经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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