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中央坚守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粮食安全战略,实施系列重大农业建设工程及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策略,农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但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风险和困难明显增多。必须确保农业稳定发展,营造物价基本稳定、民生稳中向好、社会安全平稳的发展环境。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陕西省委会副主委霍学喜表示,建设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夯实三农“压舱石”功能,具有战略意义。
政府通过转移性、强制性资源配置措施,确保了农业产能稳步提升,但农业市场化改革放缓,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滞后,农户务农积极性相对下降。这种态势不符合大国小农国情,严重影响“三农”根基。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的98%,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面临突出问题:
一是农地经营小规模,对农业技术推广产生显著的挤出效应。除品种、化学品、机械等技术推广较容易外,有机肥,轮作、间套作、休耕措施,农地整治、质量修复,农田设施建设,以及农业保险、信贷等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普遍面临小规模不经济问题,农业运行成本持续加大。
二是农民合作机制严重扭曲,政府依法赋予农民群体的组织发展权被强势群体剥夺,“公司+合作社”模式盛行,但套取了政府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诸多优惠政策,小农户公平享受财政惠农政策面临挑战。
三是依托农地承包权,实施的农业补贴政策,导致农地荒芜、租金居高不下、流转机制扭曲,农地市场缺乏有效性。
针对以上问题,霍学喜建议:
一是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影响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织,但因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等处置诱发的严重纠纷,其行为又备受争议。因此,建议尽快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依法明确其机构属性、产权结构、治理结构、业务范围、财税政策和支持政策等,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营组织关系奠定基础。
二是健全以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经营体系。确立农户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的主体地位,赋予农户完整的财产权利和经营主体权利,强化农户经营能力建设;规范和升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重视培养具有竞争力的“新农人”和具有效率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优化农户主体结构;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分散的农民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中的调节作用。以完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培育为重点,激活农村土地、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源,形成农业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机制有效、竞争公平有序、农业产业优胜劣汰的有效市场环境;重视转化政府治理农业经营体系的理念,谨防普遍存在的小农经济思想和计划经济管控行为;重视推进政府职能转化,尤其要改革政府过度干预农业和过多包办问题,促进培育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重视协调政府行为与市场调节间的关系,努力实现当市场机制有效时,政府能充分发挥市场整合农业资源、调节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作用,而当市场失灵时政府又能有效矫正、规制农业市场。 (翟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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