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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资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宋继文

今年春节走亲访友期间,笔者在与农资经销商及农民朋友交谈农资方面的问题时发现,当前农村农资市场存在不少问题,应及时加以治理。

把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多头经营,缺乏准入把关。目前,随着国家对农资经营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农资市场由供销社、生产企业、农业三站垄断经营的局面已被打破,逐步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形势,大多数地区个体农资经营门店遍布城乡。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准入把关、管理,培训也没有跟上,相当一部分农资经营门店的资质、资金规模、专业技术力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农资经营门店多,竞争激烈,鱼龙混杂,一些农资经营门店为招揽顾客,设法挂靠在供销社或农业三站名下,有的甚至打出了“测土配方施肥直销点”、“推广中心”、“庄稼医院”等牌子,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农民。

二是一些农资经营人员素质低下,专业知识贫乏。当前在一些市县,特别是乡村的经营门店,多数农资经营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未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因而在农资进货等方面存在难以识别、把关不严等问题,一些农资经营人员为了牟利有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甚至有意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同时一些小商、小贩走村串户销售农资现象时有发生,给制假、贩假、售假提供了可乘之机。特别是去年上半年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大,假冒伪劣农资打着廉价的幌子趁机抬头流入市场,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三是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监管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由于农资市场专业性很强,特别是种子、农药市场管理涉及的专业知识和专门的法律法规较多,目前具有农资监管执法权的有农林、工商、质监、物价等多个部门。这种监管体制虽然职责明确,但也存在较大弊端:一方面,无论是农林部门还是工商、质监等部门,受执法人数、技能以及执法领域限制,都无法将案件查办到底;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与合作,只从各自职责出发各自为战,极易造成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甚至发生为利益争夺案件、相互拆台、回避困难、推诿扯皮的现象。

四是农民维权难度大,权益很难得到保护。近几年,农资产品质量虽有明显提高,但是农资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还未彻底禁止,各类农资违法经营事件和农资坑农害农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民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一直都比较差,加之农业生产周期长,检测取证费用高、难度大,以及相关法律不配套,农民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很难维护权益和挽回损失。

以上问题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为农民朋友能购买到货真价实、放心可靠的农资商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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