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要有严格限制了。据报道,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让“有毒”果蔬不再威胁“舌尖安全”
《食品安全法》大修,这无疑是翘首以盼的福音。但是,倘若仅仅指望这一法律条文确保公众“舌尖安全”,想法恐怕也过于天真。
“徒法不足以自行”,果蔬种植杜绝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首先需要菜农、果农能遵守、会遵守。但是,果蔬不打药会生虫并减收,若说遵从社会公德和法律,种菜种果当然要少喷农药,尤其是不喷洒剧毒、高毒农药。但他们会有这么高的思想境界吗?他们要致富、要改善生活,“挣钱才是硬道理”。种菜不施肥、不喷药,就意味着要赔本,做这样的“傻事”,农民肯定不会自觉自愿。
媒体报道称,农业部认为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现状,决定了剧毒、高毒农药还不适宜全面淘汰,而且认为有些高毒农药降解快、残留低,只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就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但问题是,农民大多靠天吃饭,种什么果蔬、怎么种植、如何用药,基本都是跟着感觉走,更多的农民并不懂科学用药。很显然,地方政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这一课,亟待补上。
蔬菜瓜果等禁用剧毒高毒农药,更重要的应是严格监管,以阻击含有残留农药的问题果蔬生产和进入市场。但是,我国农村现有的自由、分散、个体式的种植模式,市场监管必然很难。再者,基层监管部门的技术人员少、检测设备匮乏,检验农药残留是否超标,基层恐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想说监管不容易。
让农药残留超标的果蔬远离我们的餐桌,单纯指责菜农的“无德”、基层监管部门的缺位和无为是毫无用处的。民意的诉求、法律的规定,都不允许有毒食品继续肆虐,不断戕害公众身体健康。若让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恐怕还得多管齐下,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
一是从宏观上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模式,实行有组织的合作制生产,改变现在的分散种植模式等。这样有利于倡导科学种植,加强残留农药监管,确保市民“菜篮子”丰盛且绿色环保。二是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让他们学会科学种植、施药。还要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弥补菜农的经济损失。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添人力和先进检测设备,建立完善监管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市场无人管、无法管的局面。如果上述这些措施不落实,仅是《食品安全法》那些干巴巴的规定,果蔬种植杜绝使用剧毒、高毒农药,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人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所有的发展都是为了人。一日三餐,人们若还对餐桌上的果蔬“谈食色变”,那还谈啥发展、健康和幸福?
禁用剧毒农药是限制也是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许为钢,曾经抛出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我国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万吨左右的各种农药,其中七成进入土壤、空气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标生物体。而在化肥使用上,实际用量平均超过440公斤/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千万不要忽视农药残留的危害。农药残留在身体内,对健康造成了危害;残留在土壤和水体中,对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如果我们一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用于自身健康和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又放纵农药残留的存在,岂不是在往反方向做无用功?从这里可以看出,蔬菜瓜果禁用剧毒农药,这是一种“必要的限制”,农业生产面临着新的调整。
但是,这对农业生产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常到农贸市场买菜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买菜经”,其中一个就是买菜要买带虫眼的菜。特别是买叶菜,如果没有虫眼,品相越好越不能买。原因是菜被虫子咬过了,说明农药用得少;反之,说明农药用得多。曾经的害虫,一不小心成了农药残留的标尺,这个冷笑话从一个侧面表明,当前市场农药残留问题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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