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滦县农牧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努力工作,克服困难,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我县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知识深入贯彻到千家万户。
一是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议,把省政府和农业部、省厅的工作思路与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工作人员,增强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是通过专家集中授课的形式,对基层农技干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检测、农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培训。五月份重点开展了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共培训13次,培人数达1000人以上。
三是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采取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了“3.15”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重点编制印发了5000本《滦县农产品安全生产指导手册》。
四是对农资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全部持证上岗,经营户全部发放并张贴《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制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通过这些举措,有力增强了相关单位和广大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广泛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此项工作。全面落实市、县食品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的一系列安排部署,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全面、彻底的杜绝高剧毒农药及其它非法农业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同时要切实加强对生产基地、蔬菜市场的抽检,及时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堵塞监管漏洞,确保全县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把全县农产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切断源头,切实加强市场监管。
根据农产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积极落实“三抓三保”措施,确保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抓宣传保实效。通过赶赶科技大集、电视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剧毒有机磷农药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农药经营者和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7121312,实行24小时全天候接报值班,收集清缴线索。
二是抓源头保高。以滦州农资大市场农药经营大户为治理重点,实行农资产品准入和档案化管理,建立详实的进出货及销售网络档案,进一步完善落实农药经营人员守则、仓储管理制度、购销登记制度和“三档两卡”等制度,并与各经营大户签订《全面禁止销售高毒农药责任状》,逐步实现可追溯管理。
三是抓治理保安。为确保我县农药市场安全、稳定,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将清查高剧毒农药作为自己日常性工作,每年对全县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要进行5次以上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非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截止目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8次,出动执法车辆 100余辆次,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对全县农资经营户进行了4次拉网式大检查,证据保存不合格农资50吨,通过备案审核退回农资产品6个,立案1起,发放“三档两卡”1961本;抽检农药标签80个,抽样送检农药16个。
四、夯实基础,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
1、进一步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建设。我局实验室于2013年10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检测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2014年工作重点放在发挥实验室作用,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实验室虽然通过资质认证,但在检测参数范围和定性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尚不能单纯依靠检测报告进行处罚。我们主要是通过实验室提供检测数据,对疑似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侦查,追根溯源,对生产销售人员形成强大的震慑。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4-10-21/95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