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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上周,厦门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举办一期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全市部分农药经营单位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市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各区农业执法大队执法骨干共计86人参加培训。

  培训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福建省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药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息息相关的条款,特别对农药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药经营使用过程中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内容作重点讲解,并向参训人员分发了农业部2032号公告,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监总局第1745号公告及两高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宣传材料200份。培训贴近实际,针对性强,受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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