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结合重大节日和市民集散地,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技能培训工作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及监管工作;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上的监管,净化农产品的消费市场,并逐步普及市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努力提高自身维权的意识。
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步明确县直、乡镇站所责任,做到分工清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有档案、有台账。逐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者、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制度及责任追溯制度,形成群防群控的社会监督网络。要加强市场流通领域、学校食堂、餐饮业等重点领域的农产品质量跟踪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针对县农业局有检验检测机构,有编有人,但检验检测室不达标;县畜牧局有检验检测室,有检验设备,但缺编缺人的情况。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统筹协调,进一步整合人员、资金、检测设备等客观要素,加快建成检验、检测、检疫中心,形成“建”、“检”、“管”为一体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和质量检测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要经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基地建设、“三品一标”品牌创建和认证、开展例行检验检测和专项抽查等方面,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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