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促进农药经营单位规范化运营。为进一步加强农药产品监管,规范街道、镇农药市场秩序,提高农药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结合泰山区实际,泰山区农业局在全区农药经营门店开展了以“三统一、三规范、三知晓、亮三牌”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经营示范点创建活动。目前,已印刷了1300余本农资生产经营台账,发放到农药经营单位。年内,将集中打造3个农药经营门店示范点。
二是强化农药市场检查。为从源头上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泰山区农业局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投入品的管理检查,建立了农药使用档案,严禁施用高毒农药,加强宣传推荐使用可替代“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农产品质量竞争力;对全区农药经营单位经营的种衣剂进行了监督抽检,责令整改3家经营户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联合公安、工商、质量等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拉网式检查,在泰良路、泰莱路、泰新路、街道镇集贸市场等区域,重点对农药三证、农药经营备案情况、国家明令禁用和限用的农药(特别是甲胺磷等五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制剂)等农业投入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农业厅委托市农药检定所,对农药市场中农药产品标签和农药产品质量进行重点农药产品标签检查,今年,共立案8起,查处并结案8起,做到立案与查处率100%。今年泰山区还迎接省、市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6次,发现1处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因处于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已移交区工商局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农药监管机制。紧紧抓住“3.15”春季农资打假、夏季“百日”活动有利时机,加大对农药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组织参加省、市农药监督管理培训班,全面提高农药经营者的素质。制定区镇二级农药管理分片包干制度,严格《农药经营许可》的审核发放管理,建立农药经营管理信息档案,进一步完善农药市场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强化农药经营备案制度,提高农药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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