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佳木斯市为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市农委下发了佳农字(2014)9号文件《佳木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规范我市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绿色(有机)食品信誉,保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城建设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颁布的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3月15日起,对佳木斯市辖区内的绿色(有机)食品和生产企业、农产品和生产者(合作社)实行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对流入我市的外阜产品实行检测准入制度。佳木斯市农委下发了佳农委字(2014)17号文件《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绿色(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及生产加工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绿办关于3、15期间“三品一标”市场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农业局、绿办、绿标企业转发了通知原文,还用电话进行了通知。3月15日由市食安办牵头,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及新闻媒体等单位,在新玛特广场举行3、15维护消费者全日活动。在现场市农委有50名执法人员参加,打着横幅,六块宣传板,法放宣传单5000份,向市民解答食品安全知识200余人次,活动结束后。食品安全检查组,对我市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部分企业正确使用产品认证标志,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以确保全市的食品安全。
此次大检查主要对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是否使用企业信息码,有机食品最小独立包装上是否粘贴防伪标贴;是否有超期、超范围和冒用标志的情况。还对我市佳天下果蔬批发市场、商业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润发和新玛特超市以及桦川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抽取蔬菜、菌类、水产品、水果检测样品300多个,在佳木斯市进出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我们将按照省绿办的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三品一标”监管检测,将佳木斯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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