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铜川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意见》精神,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六个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农产品监管链条延长,监管对象大幅增加,监管难度更大,监管责任更重的实际,市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在原有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两个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和督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协调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市农业局分别于年初和年中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市农业局与各区(县)农业局和局属有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和局属单位监管职责。并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奖,对先进的区县和局属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各区县政府也与乡镇及区县农业局签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区县农业部门对农产品基地实行定“人”(监管责任人)、定“单位”(责任单位)、定“期”(关键生产时期)“一对一”监管,共落实监管单位55个,落实责任人265人,形成了层层有目标、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体系建设到位。抓住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机遇,市、区(县)农业部门都明确了监管科室,特别是加强了基层的监管队伍建设。市政府《关于完善市县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3〕57号)明确要求,“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要切实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专人管理,确保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36个涉农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由乡镇(办)主管领导担任站长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制定了《铜川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受到省监管局的肯定,被省厅以《陕西农业通报》印发。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的“五有”标准建设了20个标准化乡镇农产品检测站,落实村级监管员580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四是经费投入到位。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市财政每年列入50万元,区县财政每年列出10-30万元,作为检测监管的专项经费。实行村级监管员补贴制度,市、区县财政各补贴一半”。今年市级财政落实专项经费80万元,对市级质检中心建设项目落实配套资金2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监管职能的发挥。
五是督促检查到位。市农业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农产品安全大检查,每季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通报,通报件要求区县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市政府主管市长先后2次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进度较慢的区县进行了督促,对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全市共开展检查125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392个,查处问题29起,消除了农产品安全隐患。
六是舆论宣传到位。在省级新闻媒体共宣传35次,市级新闻媒体宣传86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1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市农业局党工委书记、局长李万民通过全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市场监管经验做了全面宣传和讲解,提高了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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