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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农业部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广东省肇庆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和农业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八项措施》、《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肇庆市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努力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和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加大蔬菜基地的蔬菜检测力度,保障在元旦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的消费安全和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领导,市县农业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股)负责,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肇庆是农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我市2014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局结合实际,印制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发至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业办公室,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实行层层抓落实,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中,市县农业部门始终注重宣传先行,努力在社会上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一是采取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田间村舍的种养户发放《农药使用注意事项》、《蔬菜安全用药公告》、《禁用、限用农药名录》、《常用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如何鉴别农药、化肥真假》、《蔬菜安全生产手册》《农产品安全消费指南》、《如何防止蔬菜农药残留中毒》等宣传单张,向种养植户广泛宣传禁用的高毒农药的危害,告知不得购买、使用违禁农药。二是通过农业信息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8次,张贴标语横额64条,举办现场咨询活动24场,发放宣传资料8630份。如德庆通过农业视频点播台和手机农信通长期反复播放,明确规定在蔬菜、柑桔生产过程中禁用、限制使用、允许使用的农药。让菜农、果农进行科学用药,从源头上保证蔬菜、柑桔等农产品质量的安全。通过上述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生产食用农产品安全氛围。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1、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检查。市县农业部门一是以农产品生产企业、规模化种植大户为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禁用农药,是否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是否建立生产过程记录档案等,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使用禁限用的高毒农药;二是对蔬菜等种植基地使用农药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对基地种植户库存农药、菜地及住所周围弃置农药包装物展开细致检查,详细询问农药使用情况,查看种植户农药购货单据及使用记录;切记不要购买、使用在蔬菜上禁限用农药,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若发现违规使用农药和未过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蔬菜产品,经检验查实后将依法查处。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没有过发现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现象,但一些种植户购买农药没有索取票据,没有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隐患。肇庆市农业局与端州、四会、鼎湖执法人员到当地蔬菜基地进行检查。三是对“三品一标一名牌”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查看是否执行有关标准,内检制度是否完善、到位,是否健全生产过程记录,购买农药、肥料是否索取票证,查看仓库是否有违禁农业投入品。四是对兽药、渔药、饲料门店进行了深入检查,主要检查是否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假冒伪劣的兽药、渔药、饲料。至1月24日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97人次,检查农产品企业521家。

  2、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在两节期间,市县农业执法人员对农资经营企业执法检查,向经营者有针对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依法查处经营违规产品行为。至1月24日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52人次,检查农资产品企业232家,立案2宗,涉案货值5万元,罚款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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