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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月13日,吉林省农产品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部署2012年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办主任蓝军,省农委副主任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出席会议。

  蓝军对全省农业系统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2011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农业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省农委党组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有力;三是监管工作成效非常显著,全省鲜活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蓝军对做好新的一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第一要牢固树立大监管的思想。大监管是指积极主动监管,要围绕安全、围绕社会转型、围绕发展、围绕繁荣、围绕科技、围绕民生开展监管工作。第二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三大行动”为载体,农产品专项整治是今后一个时期食品专项整治的重要任务之一。第三要严格执法,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履行职责,落实好监管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勇于解决好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要严厉打出屡教不改的违法者,绝不姑息。要落实监管措施,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上的联运机制。

  柳涛对201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指出,2011年全省蔬菜、水果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6%以上,总体看,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确保不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12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八项内容。

  一是以乡镇农产品监管机构建设为重点,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全省要重点抓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机构建设,依托现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通过明确机构、落实职能和建立队伍,确保年底前全省所有涉农乡镇(含涉农街道)全部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机构建设任务。

  二是以突出问题治理为重点,强化农产品专项整治。今年全省将继续开展蔬菜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省级加大抽检力度,重点对高风险蔬菜、水果增加抽检频次,各地也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开展检测工作,进行速测筛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二是要依法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登记,明确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人和农业部门监管责任人,督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落实监管责任;三是对省内生产基地抽检发现的问题隐患,一个个排查整治,并根据情况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将进行约谈和通报。

  三是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市、县质检体系项目建设。今年要加快推进“十一五”时期已开工建设的30个县级质检站项目,加强进度督查指导,开展认证调研和试点;去年新批准的7个县级质检站项目,各项目县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做好初设报告,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积极协调国家农业部和省发改委,争取落实好农产品质检体系二期规划项目,努力扩大全省质检体系建设规模;探索启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先行在“菜篮子”主产区选择一部分县市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探索思路,逐步扩大示范创建规模。

  四是以蔬菜生产基地为重点,强化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开展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要把省内蔬菜生产主产县和主要基地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鼓励支持市(州)、县质检站开展速测。做好国家抽检的组织配合工作,确保真实反映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在全省推广长春市秋菜准出准入的做法,确保全省秋菜上市安全消费。

  五是以“三品一标”为重点,强化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要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扩大“三品一标”品牌为引领,统筹抓好标准化示范创建、集成转化等工作。今年,全省“三品一标”发展规模是新增产品300个以上。省级要侧重制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全年要新增40项以上农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20项以上地方标准的审定工作。要认真抓好“十一五”期间国家级11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成果延伸以及新批复的“十二五”期间国家农业标准整体推进项目实施,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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