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近几年国内外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次次警醒我们,一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就会对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严重打击,给亿万农民带来极大损失,使广大消费者遭受重大损害。
因此,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于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高兴地看到,农业部门在抓好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供给的同时,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标准化生产、体系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取得了重要进展,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当前,各地农业部门积极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快提高基层的监管能力,强化执法监管,力争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各地不断加强监测预警,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开展了省级例行监测工作。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个基本覆盖全国大中城市和主要农产品产区,对重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开展例行监测、普查和监督抽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
农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8%、99.6%、96.7%,总体上说,我国农产品质量是有保障的,是安全可靠的。但是,与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相比,与承担的监管任务相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总体稍显滞后,监管能力仍比较薄弱。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如何向乡镇、村乃至个体生产者更深层次延伸,使生产者承担起安全农产品生产的主体责任,使农产品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各级政府应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应大幅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迅速增加“三品一标”总量规模;应进一步完善省地县检测网络;应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尽快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网络;应加强基层尤其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贯通部省地县和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起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是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的根本保障,也是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推手。各级政府仍须充分认识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管,标本兼治消除隐患,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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