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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消除监管盲点 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无缝对接


  本报讯 细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解决各部门职能交叉问题、监管盲点问题和以往打击力度不足等问题,目前青岛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细化程度,走在了全国的最前列。这是记者从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召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涵盖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餐饮服务和进出口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

  会产生连锁反应。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食品安全监管多部门、多环节监管和法规交叉、职能界定不清等问题,从而导致监管环节的缺位和盲点出现。

  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中原本涉及多环节、跨部门监管的职责进行了“精细化”梳理和明确,尽最大可能地消除监管缝隙。如对“瘦肉精”的监管,明确规定由畜牧兽医部门牵头,负责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同时负责生猪收购、销售和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商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流通及消费环节的监管。至此,我市的“瘦肉精”监管工作将实现一条龙作业、无缝隙监管、全方位覆盖。再如对城市餐厨废弃物的处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质监、工商、食药、商务、环卫、畜牧等六部门的分段监管职责,消除了以往的职责交叉问题。关于备受广大消费者关注的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问题,由于目前法律法规无法明确界定,此次我市学习借鉴了上海市的积极做法,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了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至此,长期困扰我市的流通环节海鲜产品、蔬菜及肉类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职责分工交叉、部门推诿扯皮等问题已宣告结束。

  在解决监管盲点问题方面,我市此次针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日常监管存在的盲点,进一步明晰了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乃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每个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责。同时,还对此类食品安全监管内容作出了初步界定,为质监、工商及食药等部门日常监管提供了相关依据。

  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方面,我市此次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中的有关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增强了执法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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