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生产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24日安徽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决定在全省1237个农业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确立的建设目标是,力争今年底前完成全省农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挂牌任务,机构、编制到位;“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原则主要有两条:一是强化职能。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二是因地制宜。原则上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可在乡镇农技推广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或兽医站(畜牧水产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鼓励产业集中度高、有条件的乡镇单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6/2011-08-25/86886.html
上一篇 : 济南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举报最高可奖5万元
下一篇 :潍坊奎文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让群众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