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我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前全力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制度,有力促进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
目前,全省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全程质量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已经依法明确了市(地)、县(市、区)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2007年以来,全省实施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哈尔滨、大庆市重点批发市场逐步实行了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开展了产品可追溯试点工作。
与此同时,在省级机构建立的基础上,哈尔滨市、大兴安岭地区农委正式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其它市(地)正式机构也在积极筹备中。部分市(地)县(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了农业综合执法。全省三级检验检测机构网络格局初步构建,已建立部、省、市三级农业检测机构10个、县级农业化验室52个,全省已有100多家省级大型龙头企业和10个农业部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购置了自检设备。全省经过培训获得国家颁发的“三品”认证资格、监管资格的人员达到1000多人,具有检测资质人员达到6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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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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