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日报讯(记者 毛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我市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为目的,坚持 “标本兼治、依法监管”,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检测检验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为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通过大力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等主要任务和措施,力争 3-5年,建立市、区、镇、村四级并延伸到农产品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全面推进,85%以上上市大宗农产品实现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提升,蔬菜、瓜果、奶牛、生猪等主导产业、优势农产品基地的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整体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杜绝禁用农兽药的使用,杜绝在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盐酸克伦特罗、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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