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药
农药使用后的废弃农药包装常被随意散落在田头、河边,截至目前已对当地土壤、水源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污染。由其导致的农药二次污染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二次污染应规避
我国是农药使用大国,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存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农药制剂需求总量为250万吨左右,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容量为250毫升计有100亿个之多,由农药废弃包装物导致的农药二次污染问题可谓触目惊心。这种源自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农药二次污染不亚于农药使用过程中的农药直接污染,我们不能视而不见。
我们知道,农药包装容器以玻璃、含高分子材料等材质为主,大都属于不可降解材料,将其随意丢弃,长期存留在环境中,会导致土壤受到严重化学污染。除对耕种作业和农作物生长不利外,残留农药随包装物随机移动,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等造成直接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长期和潜在的危害。废弃包装物对食品安全、生态安全,乃至公共安全也存在隐患。在大力消除餐桌污染,提倡食品安全,发展可持续农业的今天,人类在享受农用化学品给植物保护带来巨大成果的同时,必须规避其废弃包装物导致的污染。
国外做法可借鉴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世界各地纷纷开始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管理和处理这些特殊的人造垃圾并获得了很好的成效。
如巴西、匈牙利、加拿大、美国、比利时、德国、澳大利亚、墨西哥、日本、法国及我国台湾省等通过立法强制执行、行业倡导执行、环保志愿者监督执行等手段,农药包装容器的回收处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国内已有先行者
据报载,来自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的数据显示,余杭区每年用于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的专项资金在300万元左右。截至目前,该区共收集废弃农药瓶、农药袋1456万只,销毁废弃农药包装物428.4吨,实现各类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80%以上。这种对社会负责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
据了解,余杭区的具体做法是:100毫升、101至300毫升、301毫升以上的废弃农药瓶分别按每只0.2元、0.5元、1元回收;农药包装袋按50克以下、50克以上分别按每只0.1元、0.2元回收。除了农户、农村合作社可以获得“有偿补贴”外,各回收点、回收公司、垃圾处理公司按照回收和处理的废弃农药包装数量,还可以获得不同比例的资金奖励。从农药使用者、农药代售点、农药批发企业再到无害化焚烧,实现了完整的“一条龙回收线路”。
规模处理待强化
这些数量庞大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到底该如何处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虽然都有宏观的规定,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却无从着手。虽有企业和经销商主动承担起回收废弃物的社会责任,但由于焚烧费用昂贵,不得不发出谁来回收和集中处理农药包装物的呼吁。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指出,要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为进一步把农药容器回收和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将这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各地政府应该学习余杭区的经验,自觉地把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处理当作政府的分内事抓起来。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工作,应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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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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