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3〕30号)要求,我部从2013 年12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行动,抽取了持证企业生产加工的大部分种子样品,并组织开展了相关检测。现将玉米种子监督抽 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我部从各地扦取种子样品中选取30%进行统一检测,共涉及388家企业、426个品种、500个杂交玉米种子样品,代表种子数量770.9万公斤。所有样品均开展了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以及品种真实性检测(SSR分子标记法)。
二、抽查结果
(一)质量检测结果
500个玉米样品中,493个样品合格,7个样品不合格(见附件1),质量合格率98.6%。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381家,企业合格率 98.2%。从检测指标看,所有样品净度和水分全部合格;品种纯度合格样品495个,合格率99.0%;发芽率合格样品498个,合格率99.6%。
(二)品种真实性检测结果
经与我部收集审定品种的标准样品比对,共有17个杂交玉米种子样品真实性检测结果不合格(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依法严格查处。我部将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种子质量存在问题或涉嫌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相关省(区、市)要逐一立案,查清违法违规事实,依据《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跟踪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不合格种子,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要求,跟踪督导企业整改,并现场检查验 收。对整改不力或无效的企业,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在今后执法监管活动中,要对质量和真实性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盯守检 查、跟踪抽样,再次发现问题的,按照处罚上限从严查处。
(三)依法公开相关信息。请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速查处有关案件,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我部种子管理局。同时,依照《国务院批转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 〔2014〕6号)要求,及时将案件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件:1.2013-2014年度冬季玉米种子企业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2.2013-2014年度冬季玉米种子企业监督抽查真实性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5月12日
附件:农办种〔2014〕9号.ceb
农办种〔2014〕9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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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14-05-19/103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