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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下发通知部署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相关通知要求,农业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抓好下阶段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国庆期间和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目前,海洋伏季休渔已全面结束,各地将陆续进入秋冬季渔业生产旺季,大批渔船出海作业,同时秋冬季也是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和海上航运繁忙季节,是渔船安全事故高发时期,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渔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和防范工作;要组织好开捕后的渔业生产和船舶管理关注,加强港口和海上执法,维护正常作业秩序,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防碰撞警示教育,监督落实相关制度和技术措施,切实减少和避免特重大事故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过港生产和停泊渔船的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强化管理,确保渔船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要求,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加强渔港和海上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港口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及套牌、假船牌和涂改船名号等违法行为,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去年我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启动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今年下半年将在各地考核推荐的基础上,开展“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考评工作。近期我部已联合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评选方案和评选标准。通知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同时继续组织开展“文明渔港”创建工作,提高渔港安全管理水平,以“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两个抓手,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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