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财政部经商中国农业银行同意,决定从2011年起,采取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每年由双方合作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意见》指出,合作项目以固定资产项目为主,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为五年内,最长不超过八年;流动资金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流动资金项目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合作项目类型主要为农产品加工项目、种植养殖基地项目、流通设施项目。合作项目贷款和贴息对象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和财政部的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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