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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草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正在进行


为加强草种和草产品质量监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草种管理办法》,根据农业部畜牧业司安排,全国畜牧总站农业部全国草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呼和浩特)、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江西省牧草种子监督检测中心共同承担今年的草种和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今年监督抽查,计划抽检草种和草产品样品180个,抽查对象为北京、内蒙古、江西、河南、重庆、贵州、甘肃省等7省(区、直辖市)的草种和草产品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已经完成对重庆、贵州的抽样工作,完成北京、内蒙古、江西的部分抽样工作,共抽取样品125个,其中进口草种样品74个。此次抽样中发现,方便运输的草块、草颗粒在奶牛、兔等养殖业中具有很大需求潜力,但是由于没有标签、掺假问题突出、质量没有保证等因素破坏了市场信誉,影响了其应用。国产苜蓿草捆也面临同样的困境。

今年监督抽检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增加了对草产品的抽检。二是对草种的抽检侧重于进口草种。三是质检机构联合开展工作。全国畜牧总站草业产品质检中心联合北京、内蒙古和江西三省(区、直辖市)草种质检中心共同开展今年的草种质量监督抽检。这对带动整个质检体系开展草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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