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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重拳抑制农产品价格上涨


  1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在一路攀升的食品价格带动下,10月份CPI与一年前相比上涨了4.4%。物价上涨程度显然已经超出人们的最初预期,在央行公布的第三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中,有超过58.3%的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

  面对物价上涨,人们流露出更多的是无奈。一些居民不得不改变原有的购物方式,“海囤族”、“拼菜族”应运而生,他们的目标简单而明确——通过 “储存”、“批发”等方式降低生活成本,居民的钱袋子也被看得越来越紧。与人们感受吻合的是,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与尼尔森公司11月17日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三季度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也在连续上涨5个月后出现回落。国家统计局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表示,影响信心指数下滑的主要原因就是大家不认为现在是买东西的好时候,不愿意购物。

  一路攀升的农副产品价格,不仅让人揪心,也极大提高了其受关注的程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就表示,“市场供求和物价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

  稳定的供给将进一步保障物价平稳。为稳定农副产品供应,《通知》要求各地区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城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铁路部门要做好新疆棉花调运工作。

  在供应平稳的情况下,价格却出现上涨,除人工成本增加外,很多经销商反映运输成本的增加也是原因之一。对此《通知》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预期、特别是通胀预期将会对平稳的供求关系带来影响,更可能引发供不应求的局面。从最初“蒜你狠”、“逗你玩”个别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增加了人们对于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预期,也点燃了投资者的炒作热情,更演变为农副产品价格的整体波动,通胀压力倍增。有报道称,我国的通胀率在10月已达到了25 个月来的最高点。潘建成就表示,鲜菜价格具有季节性的特点,中国今年粮食丰收,食品充裕,物价大幅飙升并无根基,但需要很好抑制通胀预期,同时不让游资炒作粮食等食品类商品。对此《通知》要求尽快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抓紧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农产品价格多度波动会对低收入者生活造成不利影响。通常来说,食品支出占据低收入者日常支出比例比较大,而价格的上涨,将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对此《通知》不仅提出“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举措,还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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