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仍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会议决定,从2010年10月底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一要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等行为。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强农产品种子品种真实性鉴定,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等行为。二要加强市场监管。查处侵犯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抢注商标。加强图书、软件和音像制品市场巡查,严厉打击盗版和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三要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四要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五要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六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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