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不能急推冒进,不能千篇一律,不强迫农民都上楼,应该保持农耕文化的特色和当地民风民俗,也不能把农村的建设用地都流向城市,更不能侵害农民的权益。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部署2010年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时这样指出。
徐绍史说,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要把获得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通过农村土地整治,使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
针对目前在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出现的一些倾向性的问题,徐绍史指出,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关键是要加强引导,规范推进,尊重农民意愿,惠及农民群众。要积极引导并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周转指标和节余指标的管理,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要加快省、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要增加对农村土地整治投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的规定。特别是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急推冒进、不能千篇一律。要防止不顾当地发展条件和客观环境,让农民通通住楼房,应保留平房和院落,保留农耕文化特点和当地民风民俗。要防止农村缺钱、城市缺地,两者一拍即合,大量农村土地继续流向城市。更要防止在农村土地整治中,权力、资本、宗族强势甚至黑恶势力巧取豪夺,侵害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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