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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不达标将向干部问责


作为全国首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省区,贵州省日前出台规定,明确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因监管不力,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建筑材料等价格明显虚高,造成较大损失等,将严肃问责相关党政领导干部。

贵州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明确规定,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领导干部的九种失职行为进行严厉问责,其中包括工作失职导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达不到进度要求,明显滞后的;不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策和要求,违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以及虚报危房数量和危房等级,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监管不力导致所辖区域发生重大或多次发生贪污、截留、挪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情况等内容。

贵州省还明确,问责方式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对于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领导干部,贵州省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贵州省作为欠发达省份,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相对落后,部分农村群众住房还很困难,住房条件不仅非常简陋,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去年7月,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争到2016年完成全省192万余户农村危房的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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