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15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这次“保”的突出特点是加大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您能具体介绍一下政府财政补助政策的内容吗?
[胡晓义]政府的财政补贴确实是这次保政策中最核心的一点,我说得稍微长远一点。90年代初的时候,一些地方确实是搞过农村养老保险的尝试和探索的。现在我们看来这样一种尝试和探索并没有取得成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那时候基本的筹资模式就是农民自己缴费而没有政府的补贴。所以最后演变为农民的自我储蓄,这既难以充分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也只能维持很低的领取水平,因而也就很难持续下去。
网上前些日子也说到一个案例,海南有一个叫余亚英的农村妇女,她参加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的时候,到后来 60岁以后她只能领取3元/月的养老金,被网民称之为“最牛养老金”。这个案例就说明当时搞的探索(老农保)由于没有政府的补贴,农民只能有钱的时候交一笔钱,比如余雅英是一次性交了200元钱,以后再也没交过,所以她领取的水平肯定非常低了。而保和老农保最大的不同就是三方筹资结构,其中政府补贴是占了非常重要的位置。政府补贴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老年人发基础养老金,现在中央统一确定的标准是每人每月55元钱,这个资金怎么出呢?是对中西部地区全部由中央财政支付;东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一半,另外一半由地方自己出。在这一部分的基础上,如果地方政府有财力,可以提高标准,若不是每月按55 元,可以提高到60元、65元,70元也是可以的,超出的部分是地方政府从财政当中支出的。
另一方面,对缴费来讲,我们现在统一规定农民的最低标准是一年缴100元钱,当然,也允许地方增设档次,也允许特别贫困地区往下增设档次。但是地方财政对于农民缴费要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最低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也就是说有一个农民缴费就最低得给30元补助,当然,地方政府财力更充实一些的话,还可以提高补助的标准。另外,对于农民选择比较高档次缴费的,我们也提倡地方政府给予更多一点的补助,以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在更多缴费时,政府鼓励的力度也更大一点。这是政府对缴费补助方面的支出。
第三,代缴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等其他困难群体缴不起费的,地方政府可以代缴部分或者全部养老保险费,使得那些最需要帮助参保的贫困群体也不被甩在制度覆盖之外。所以总的来讲是这么三大部分的财政支出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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