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直至改革开放以后相当长时期,农民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上缴各种税负等方式,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资本积累,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陆续出台了以“四取消”(取消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四补贴”(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
据测算,“四减免”,农民每年得到的好处约1250亿元;“四补贴”,2004年为145亿元,到2009年已增加到1230亿元。亿万农民得到了“真金白银”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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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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