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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高水价同时要保护低收入者利益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一份统计数据,目前我国人均淡水资源量约为2100立方米,这个数字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而且地区间和年际间分布严重不均衡。

  北方和沿海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国家发改委认为,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的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关于节约用水、优化水资源结构,是政府一直在提倡的主题,但其根本在于社会和政府对于水资源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以及未来水价管理体制的改革步伐和改革方向。就人们关注的中国的水权制度和水价体制改革,CBN近日独家专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

  CBN:中国目前的水资源现状和城市供水能力如何?

  周望军:在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城市缺水,100多个严重缺水。全国七大水系中,监测断面水质有近四分之一为五类和劣五类,基本失去了生态功能。湖泊富营养化问题日趋突出,近岸海域为轻度污染。地下水污染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污染程度和深度也在不断增加,部分城市浅层地下水已经不能直接饮用。目前,全国地表水质属于中度污染,水污染加剧了缺水矛盾。

  2007年,我国城市年供水总量为501.9亿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0.02%。其中公共供水量占供水总量的77%左右。因此,目前城市存在供水设施能力闲置现象,部分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过于超前。

  CBN:水价改革的目标是什么?目前的水价管理体制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水价调整水资源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周望军:水价的总体目标是: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优化水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促进节水,公平负担。

  水价由三个部分组成。一般而言,水资源费加城市供水成本等于污水处理费。截至2008年底,36个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终端平均水价(包含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等)分别为每吨2.35元和3.19元,比2005年分别提高 12.4%和17.2%。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分别为每吨0.70元和1.00元,比2005年分别提高29.6%和 38.9%,污水处理费标准的调整幅度明显超过了终端水价调整幅度。当前的终端水价调整,主要是由于污水处理费的调整。

  CBN:目前水价管理体制主要有哪些问题?

  周望军:目前突出的问题是,缺水的地方越来越缺水,越缺水的地方水价越低;提高水价使得其社会承受力越弱。同时,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污染越严重,经济发展与保护水资源、优化水环境之间的关系亟待破解;而且在调整水价的同时,怎样保护低收入居民的利益?另外,水的管理体制改革与价格改革配套需要推进。一些城市的自来水厂完全企业化,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责任如何界定,比如污水处理这一块,我个人认为,污水处理的成本不能完全由居民来承担,政府也应该承担一部分。

  CBN:对于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今后的改革,是一个怎样的方向?

  周望军:今后将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水是一个封闭体系,现在中国的淡水资源匮乏。但是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很多县市污水直接排放,尽管大部分县市从2000年开始建污水处理厂,但很多污水处理厂到现在其实还没有运行。

  2007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规定,要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收费原则上不低于0.8元。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没有征收水资源费。这个文件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实行,主要是认识上不统一。今后污水处理要推进到县一级,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进到农村。

  CBN:城市供水价格的改革是否应与其他水资源使用类型(特别是农业用水和大规模的工业取水)的价格改革并行?

  周望军:这两块一直是同时推进的。在城市里,要实行居民阶梯式水价。比如一户居民每月额定8吨水,超过 8吨的部分要进行高收费。工业用水要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核定用水的基数。这与收入越高纳税越多是一个道理。农业用水,我们也在考虑尽快实行计量水价,把水的成本体现在主要农产品[11.20-8.94%]的价格里。

  同时,今后改革的方向是工业用水和商业用水要同价。并且,我个人认为,特种行业用水一定要高价,比如洗浴、洗车等。北京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目前北京市洗浴行业的用水已经提高到66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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