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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律师对昆明"女生卖淫案"结论提出12点质疑




  (记者注:云南警方在第三次通报中说,经检察机关调查,民警在调查询问过程中,没有刑讯逼供。)(记者 吕宗恕)

  - 疑点摘要

  1、何时对刘仕华、张安芬展开刑事侦查,具体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日期?

  2、刘仕华是否对唆使女儿“陈艳”(化名)容留卖淫“供认不讳”?

  3、对“陈艳”给予了什么样的“妥善安置”?是否还有人身自由?

  4、嫖客到底是“王某某”还是“徐某某”?

  5、派出所巡防人员执法简单粗暴的情形如何?

  - 新闻回放

  6月2日,云南媒体报道称,昆明博华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刘芳芳(15岁)、刘莉莉(13岁),是亲姐妹。3月16日,警方以涉嫌卖淫为由将两人抓捕,同时被抓的还有其母张安芬和其同居者刘仕华。3月17日,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认定她们卖淫的证据不足。

  6月9日晚,昆明公安机关通报此事,称“3·16”事件是由刘仕华等人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

  警方称,2008年10月,刘仕华、张安芬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后两人均被拘。(记者吕宗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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