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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因胎死腹中状告省药监局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华高) 认为服用了没有注明“孕妇忌用”的消炎止咳片,而导致胎死腹中的湖南籍妇女肖社南,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院。昨日上午,这起农家妇女状告省药监局的行政案件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

  胎死腹中消炎止咳片惹祸?

  45岁的肖社南是湖南籍农村妇女,几年前跟随丈夫来到广州为建筑工地做饭为生。当好不容易怀上宝宝的肖社南盼着做母亲的美梦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她陷入了无尽的痛苦,其全家也悲伤不己。事故发生于去年12月,肖社南说,去年12月10日,她因患感冒到海珠区的柏康药店沙园分店购买药物,该药店自称是药剂师的人员推荐她购买中山市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炎止咳片一盒。

  肖社南说,她服用了该药后,感觉身体不舒服且剧痛,不久她的丈夫回家将妻子送到医院诊断发现胎死腹中,次日肖社南不得不进行了人流清除。感觉委屈的肖社南和丈夫认真检查了胎死腹中的原因,经过医疗专家和医师的诊断,认为导致胎死腹中的因素,很可能是服用了消炎止咳片。在医师的提醒下,肖社南和家人仔细看了看消炎止咳片,发现这家中山药厂生产的消炎止咳片原来没有注明“孕妇忌用”“孕妇慎用或者禁用” 的字样,为此肖社南认为是消炎止咳片导致胎死腹中。

  农家女状告省药监局

  此后,肖社南奔波在药店,药厂和药监局之间投诉,收集证据,并聘请了律师打起了官司。肖社南说,2008年12月事发后,她不止一次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09年2月12日还分别以电报、传真、快件等方式向广东省药监局提出行政请求,请求广东省药监局履行行政管理的法定指责,但广东省药监局迟迟没有正面答复。

  今年5月 19日,肖社南正式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走上了状告广东省药监局的道路。肖社南的代理律师黄远华介绍说,之所以选择状告广东省药监局,一方面是肖社南由于在服用了中山药厂生产的消炎止咳片后已经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而向广东省药监局报告请求确认处理,但广东省药监局迟迟没有正面答复;另一方面广东省药监局面对群众的投诉,没有履行法定职责。

  庭审现场

  省药监局:

  有无直接关系还需调查


  昨日上午,农家女肖社南状告广东省药监局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现场双方唇枪舌剑。肖社南坚持认为,是中山市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炎止咳片导致其流产的直接因素,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其监管部门,却没有履行好法定职责。肖社南代理律师黄远华认为,中山药厂生产的消炎止咳片没有按照标准制药,是导致肖社南胎死腹中的直接因素。

  代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庭的人员则表示,肖社南导致流产是否与中山药厂生产的消炎止咳片有直接关系还需要调查,并表示药监部门仍在处理之中。该人员还表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肖社南对中山市中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炎止咳片提出的投诉后,该局很重视,立即责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案件展开调查。目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整理这些部门的调查情况,并要求中山市中智制药有限公司提交专项报告。待事实调查清楚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正式书面答复肖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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