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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扩至19省区


 
  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拟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将新增10个试点省区,试点区域将扩大至19个省区。

  去年6月,保监会在九个省区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由中国人寿(601628,股吧)、太平洋(601099,股吧)、新华和泰康人寿等四家保险公司进行首批试点,截至2008年底,四家试点公司共承保农民239万人,保费收入4212万元。

  《通知》称,按照逐步试点、稳妥推进的原则,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产品,并积极探索新模式。

  该《通知》要求,在首批试点的9省区内,保监局可根据情况增加试点乡镇。同时,增加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0个省市自治区作为试点区域。已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如在上述新增省市自治区开展试点,可由当地分公司持相关资料向当地保监局提出申请,由当地保监局统筹确定具体试点乡镇。

  除了扩大试点省区,试点产品亦将扩大。《通知》要求,在首批试点产品的基础上,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试点区域农村家庭的需求,结合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开发和推广贴近农民需求、核保理赔简便的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

  南开大学发布的一份小额保险调研白皮书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覆盖率不足30%,需求缺口高达5000万人次。该白皮书认为,农民对小额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及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改革,使农民面临的风险趋于多样化,将进一步扩大小额保险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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