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欲实账管理并允许跨地区转移
根据“指导意见”,年满16岁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保。农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管理,避免养老保险出现空账。
农民个人缴费多少、相关补助多少、积累资金每年产生的利率回报,都将记进账户,农民能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60岁时,参保人可以根据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总额和当时的平均余命,来确定养老金的领取标准。
如果以70岁为平均寿命,到了60岁以后的平均余命就是10年,合120个月,那么就按账户内资金总额除以120作为每个月的发放标准。如果寿命超过70岁,每个月还继续按原来标准领取养老金,这部分由统筹资金支付。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思路中,对保将实行低标准起步。初步设想试点阶段的保基金,以县级为核算平衡单位。
缴费标准以当地县上一年人均收入的4%—8%为标准,参保人可以自愿多缴,但最高不超过30%。
“指导意见”还规定,保实行后,允许跨地区转移,并按新参保地的标准核算,享受相应待遇。
争取年底前试点覆盖全国10%县(市、区)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机,一直备受关注。
去年11月16日,在2007—2008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赵殿国到会发言,他表示目前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
他说,我国财力增长迅速,可以解决农民的养老保险,现在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有1.5亿,其中农村人口占到1亿左右。
如果财政给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的基础养老金,一个人一年是720元,全国1亿农村老年人口是720亿元,相当于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的2%。
用赵殿国的话说,“用2%的中央财政支出就能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个更近的目标是,今年2月19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说,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争取年底前保试点覆盖全国10%的县(市、区)。
□本报记者 钱昊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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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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