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3年,每年确保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预计3年直接拉动投资3000亿元左右●省财政连续3年设立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的企业优先提供贷款●开发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业务
◆导报记者 初磊 济南报道 2月28日,山东召开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会议只有一项议题:省长姜大明宣读《山东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研究启动农村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
显然,推动农村住房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已经成为山东拉动投资、扩大内需的重要着力点。
每年欲建新房75万户
根据《意见》讨论稿,从今年起,山东欲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村住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预计3年直接拉动投资3000亿元左右;力争用5年时间改造全省农村危房80万户,其中半岛8市用3年时间,其余9市用5年时间,今年全省先行改造5万户。下一步,山东还将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等设施,每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力争5年时间农村道路由“村村通”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
知情者透露,国家正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下一步可能给予资金支持。之前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设在贵州遵义,当地农户每户可享受国家2.3万元补贴。面对国家资金支持这块诱人的蛋糕,山东将扩内需的着力点之一指向了农村住房建设。经济导报记者获悉,山东省专门成立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王仁元挂帅,省建设厅等17个部门的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山东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向导报记者透露,原来准备在省内先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但为了让各地农民都能受惠,决定不再试点而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同时,原计划3月1日正式对外公布《意见》,改为继续讨论。当天下午会议结束后,副省长郭兆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分管副市长、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打出政策组合拳
山东正在力推“前无古人”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新举措。《意见》讨论稿显示,山东将打出包括资金、土地、信贷和技术在内的组合拳。
从2009年起,省财政将连续3年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各地既可对农户直接补助,也可对集中建设的农房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对施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
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手续,优先提供贷款;开发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等。山东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徐启峰透露,目前所给出的扶持方式或会根据各地的反馈情况再进行修订。预计到3月10日,山东将正式颁发《意见》。届时,省内各市将根据全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 ,以各市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重点调查2009年到2011年间,城镇规划区内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乡镇驻地村庄及农户数量等内容。预计到4月,各市最终确定新建和改造住房的农户数量,省建设厅将进行全面部署。因地制宜进行“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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