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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三十年


  2007年8月,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这是我国最后一家挂牌开业的省级联社。

  2006年至今:

  农村金融改革破冰

  2008年4月,中国第一个官方性质的格莱珉模式小额信贷项目试点在海南省琼中县悄然上路。这个专门为农村贫困妇女提供小额贷款的项目,完全移植了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成功理念。

  乡村银行的创办者、被誉为“穷人的银行家”的尤努斯教授凭此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这个消息大大促动了中国高层,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新政由此酝酿。

  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首次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意图十分明显,被金融业界称作第四轮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破冰之举。

  2007年3月1日,中国第一批四家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挂牌成立,他们是吉林省盘石融丰村镇银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3月9日,中国第一家全部由农民自愿入股组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吉林四平梨树县闫家村正式挂牌营业。

  2008年,试点范围从6个省(区)扩大到全省31个省(区、市),一系列扶持和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文件出台。来自银监局的数据显示,到今年年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将超过100家。其中包括广东省正在江门恩平、中山小榄两地筹建的两家村镇银行。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改革自由、开放的大方向已经确定,但步伐还稍显缓慢,新型金融机构的股东组成上要进一步放开。

  随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的放宽,中央政府对民间金融的压制也开始出现松动。早在2005年,央行在五个省市推动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意在引入竞争和推动民间金融的正规化。2008年9月26日,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倍受金融界关注的《放贷人条例》已经制定完成,即将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杜晓山表示,《放贷人条例》正式出台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政策上需要突破的是尽快认可以公益性为目的、走商业化道路、只贷不存的民间小额信贷组织的合法性。这类组织在全国已经有100多个,最长的已经存在了15年。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的日渐活跃,促动了老资历正规金融机构改革的进展。2007年3月,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历史宣告结束,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等服务农村的业务已在全国铺开。

  2007年初,中国农业银行的新一轮改革方针厘定,“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宣告回归“三农”的同时,几经波折的股改大幕正式拉开。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期股份制改革有望很快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中国农村金融不缺少大银行,缺的是小而强、贴近农村的中小金融机构,因此稳定县级农信社法人地位尤为重要”,杜晓山说,目前的农村金融政策仍有继续放开的空间,构建完善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记者 赵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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