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洪瑛)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村民理事会向每户农户收取60-120元不等的环卫服务费,将垃圾的清扫、收集、转运等全过程交由企业去管理,基本实现环境卫生一家管、全覆盖、无盲区。这是记者在7月8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上看到的江西东乡县的有益探索。江西今年下决心大力探索推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全面推行“五定包干”,定好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这是江西在借鉴江苏、浙江等省的典型经验,总结抚州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契合江西农村实际。新余市渝水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单位全部制定了配套方案。同时,完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研究调度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靠后约谈等推进机制,并严格考核奖惩,问题突出的,给予“一票否决”,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是解决好谁来管的问题。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当家作主。大力推行“一约两会”做法(建立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充分发挥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持续提升农民群众环卫意识、管护意识。要积极推行“门前三包”等有效做法,引导农民“参与管、一起护、共同督”,实现村庄环境管护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上饶市横峰县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释放群众最大动能。通过建立促进会、理事会,邀请在外创业人士、县内外的党员干部等新乡贤,参与秀美乡村促进会,鼓励他们积极捐款捐物,关心关注家乡建设。同时,成立村民理事会,把村里的事交给村民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各村因村定策,一村一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开展新风进万家行动,形成文明新风尚。
三是解决好管理费的问题。没有投入,什么事情都干不成。3月中旬,省新农办先后深入11个县区,走访20个乡镇、27个行政村,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初步得出结论:全省一般规模的行政村,每年管护经费不得低于5万元;设施较多的中心村和旅游村需要的管护经费更多。各试点县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在全省率先建立“各级财政补助、村集体投入、农户适当付费、社会支持参与”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资金保障机制。吉安市安福县财政安排500万元奖励资金,每季度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个人进行差异化奖励,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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