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我国将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


  本报讯(记者 刘强)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全面推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强调,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名称直接以专业命名。

  《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体系,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知识产权等领域,增设新的专业。《指导意见》还提出,知识产权专业的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设置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近年来,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越来越强,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与其他专业相比,知识产权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除涉及经济原理、基础知识、政策法规考核外,知识产权专业具有一定的工程学、法学特征。专业知识结构和考核要求与其他专业差异较大,单独命名更能体现专业特点。三是知识产权专业从业人数众多,影响面较广,单独命名有利于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归属感。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9-07-08/199848.html

无相关信息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