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嘉祥县: 正向激励“奖”出贫困户脱贫动力
本报记者程天赐
近日,记者在山东省嘉祥县农村采访发现,有些贫困户过去在干部面前只愿意诉说困难,甚至隐瞒实际收入情况;现在他们见到干部,会主动叫干部进他家一起算算收入账。扶贫部门核实后记录在册,定期按增收部分10%的比例兑现奖励。
这个变化得益于嘉祥县创新设立对贫困户进行正向激励的扶贫项目收益奖励分红机制。贫困户只要做到“四个主动”就可申请奖励分红,即主动创收、主动清理居住环境、主动保存帮扶资料、子女主动缴纳赡养费。目前,该县已有3649户、6953人通过创收奖励、劳务补助等方式享受到了奖励激励分红。
仲山镇李山村张金枝,长期慢性病,无劳动能力。在包村“第一书记”帮助下,发展订单小养殖,2018年养芦花鸡17只,一茬纯利润约340元,一年3茬,个人全年创收约1020元。按照县“1+1+1”奖励激励分配办法,扶贫项目分红多奖励该户476元。
如何既能把分红“蛋糕”精准地分到贫困户手中,又能有效杜绝政策“养懒汉”等现象的发生?2018年以来,嘉祥县不断摸索激励分配新方式,创新推行扶贫资产收益“1+1+1”分配模式,即:分红一部分按需差异化分配给贫困户,一部分奖励给贫困户,一部分分配给村集体用于发展村扶贫公益事业。
按需精准化分红,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合理分配方案和补贴标准,先对因重病、重灾、重残、因学、失能且无儿无女的重度贫困户进行按需精准化分红,剩余部分再对产业带动的所有贫困户进行分配。2018年,该县共有109户贫困户享受到这种“雪中送炭”式的精准帮扶。
设立奖励激励分红,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动力。嘉祥县每年提取金额不少于总分红的10%,用于奖励激励有主动脱贫意识和行动的贫困户。在该政策的不断助推下,全县6418户、12710人贫困人口顺利稳固脱贫。
村集体分红,在优先保证贫困户脱贫情况下,留存部分分红归村集体使用。目前,该县20个省定贫困村通过构建“龙头企业、专业组织、致富能人、金融贷款”的“四方驱动”产业发展模式,村集体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以上,顺利实现贫困村摘帽。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9-01-07/338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