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首例违法畜禽排污者被拘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叶相成 兰琼)昨悉,郧阳区环保局日前对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责任人靳某予以2万元罚款、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处理。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该区执行的首例污染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
10月2日,郧阳区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对靳某租赁的养猪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未按规范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养殖过程中粪便污水随意排放,并涉嫌通过渗坑排放废弃物和养殖污染物。环保局依法书面责令靳某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至11月21日,靳某仍然无视法规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物,环保局遂依法对靳某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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