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500元,到手1万元保洁阿姨:不是我的钱不要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崔显实 向玲)4日,恩施市崔家坝镇中心卫生院保洁阿姨李明英主动退回银行多付的9500元,在当地传为美谈。
家住崔坝社区树林湾的李明英,今年52岁,是镇中心卫生院保洁公司的员工,每月负责代为其他保洁人员发工资。3日上午11时许,李明英在恩施邮储银行崔家坝镇支行取款,她交代营业员全部取出。营业员取出款,用报纸包好递给了她。由于没有随身带眼镜,李明英在回到崔坝卫生院后,戴上眼镜一看,工资还没有到账,卡上只有500元的款,可取到手中却有整整10000元。
“不是我的钱不能要!”李明英赶紧给女儿打电话,要她马上和邮局联系,随后,李明英向派出所报警。
当银行的营业员拿着退回的9500元现金时,感激之情无法言表。营业员拿出100元要感谢李明英,她拒绝了:“有良知的人都会这样做。”
法律专家提出,我国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缺乏法律上的原因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人负有将所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人的义务。倘若故意不退还,则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就可能涉及侵占罪。李明英理性处理来源不明钱款的方式值得学习。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6-11-08/197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