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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保护自身权益莫被忽悠


中秋临近,吃喝玩乐高峰来了工商部门提醒:保护自身权益莫被忽悠    农村新报讯 中秋临近,又将迎来购物、旅游、聚餐等消费高峰,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注意防止商家忽悠,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用 谨防“折扣”陷阱

    礼尚往来是中国人的传统,中秋节期间,一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往往推出部分礼品“节日酬宾、降价”等优惠活动,特别是在小家电市场。记者观察到,近期我省市场上,小型家电如水果原汁机、自动清洗豆浆机、小型按摩器等产品纷纷打出促销广告,占据节日市场的黄金位置。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理智参加促销活动,要考虑清楚是否真正需要促销商品或服务,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把一些实用性不大、过时或低端技术产品买回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另外,要认真审视促销条款,谨防“折扣”陷阱。对于商家推出的各种促销活动,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承诺,提防少数商家“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的促销手段,谨防打折、返券、赠送等各种“折扣”中的陷阱。
    对于商家以“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为借口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提醒,降价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降价商品不许退换”于法不依。
    购买家电产品时还要仔细查验商品证书,切忌只问价格。不能一味追求低廉的价格而忽视产品质量。接受奖品或赠品时也要留意其标签标识,如无相应合格证书不要轻易使用,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对赠品出具书面的质量保证承诺。

    游 签好合同最重要

    今年中秋节,黄石的小李一家人准备带着孩子出去玩几天。如今,越来越多的乡镇消费者把旅游作为休闲度假、放松身心的第一选择。对此,工商部门提醒: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
    消费者如果选择跟团游,要在签定合同之前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些证件是否年检合格。
    签订旅游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包括交通工具、旅游景点、住宿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尤其是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比如旅游广告宣传的优惠条款、口头承诺等内容,一定要写入合同。消费者在旅游途中遇到权益受损要理性维权。
    节假日景区游客量突然加大,在安全出游的前提下,如遇权益受损,消费者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以免发生意外事件。要及时与旅行社交涉、协商,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也可拨打旅游监督电话12301投诉。

    吃 安全卫生全家欢

    节日期间,家人及亲朋好友选择在外就餐会较多,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工商部门提醒: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安全菜肴,注意餐饮用具卫生。慎重选择网站团购、定餐商家,理性购买打折菜肴、特价菜肴,谨防餐饮消费陷阱。
    不要口头预定重要聚会用餐,尽量用书面形式预定宴席,约定好用餐时间、时限、菜品名称、用料、重量、数量和消费价格。支付定金要留有凭证。
    支付用餐费用时要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明细,避免酒店误收或多收餐费。同时,要索取发票和相关凭证,以备发生消费纠纷、食品安全问题时,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如遇到餐饮消费纠纷,可拨打工商局投诉热线12315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热线12331。 (记者张静 通讯员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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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6-09-10/197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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